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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5-08

【新法速递】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-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的实施及意义

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的实施及意义

  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(4月30日)表决通过了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,将于5月20日起正式生效。这是我国首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,是为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,保证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专门法规。 

  此次针对促进民营经济的立法可谓高效:2024年2月相关部门宣布起草,10月公开征求意见,12月提交立法机关一读,2025年2月二读,4月三读后表决通过。近年来,国务院及相关部委、最高法、最高检也频繁发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、维护法制化营商环境的信号。

  1 科研资源开放共享机制

  该法明确要求国有企业向民营企业开放国家级实验室、重大科研装置等基础设施,并建立研发投入双重激励机制:对民营企业研发投入超营收5%的部分,地方财政按30%比例给予补贴,同时允许200%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,形成“财政补贴+税收抵扣”联动支持。

  2 融资保障专项通道


  省级政府将设立民营企业股权融资专项基金,对符合“专精特新”标准的企业实施市场化跟投,单笔跟投比例上限达30%。同时重构科技企业信贷体系,金融机构需建立独立信用评级模型,将专利数量、市场占有率等纳入核心指标,对轻资产科技企业授信额度基准线提升20%。


  3 市场准入精准扶持

  在轨道交通、新能源等传统垄断领域,明确民营企业年度中标比例不得低于35%,并通过“联合体投标加分”机制增强竞争力。政府采购领域实施“价格扣除优惠”政策,对中小企业产品按报价10%给予评审扣除,并同等条件优先采购。

  4 信用赋能体系升级

  整合市场监管、税务、海关等12部门数据,建立民营企业信用“白名单”,纳入企业可享受49项便利化措施。同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创新,允许以专利、商标权等无形资产质押,并设立省级风险补偿基金承担首贷损失的40%。该法案突破传统普惠政策框架,针对民企科研资源获取难、融资抵押不足、市场隐性壁垒等痛点,构建起多层次定向支持网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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